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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护材料锚盘数量结算法

发布时间:2012/11/10 浏览次数:

  支护材料锚盘指标费用的分解与结算:

 ⑴、各单位的材料指标,按当月作业计划的安排进行分解。如因规 程、计划变更或地质条件等原因导致指标不够时,用料单位要及时向 生产科申请指标调整,生产科核实后根据需要给予指标调整。
 ⑵、各单位所承包的材料包括:综采面除金属柱、单体液压支柱外 的其它所有小型材料;掘进面包括除工字钢、金属柱外的所有支护材 料,建工部分根据规程和定额进行测算。
 ⑶、各生产单位要严格管理材料,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材料,生产 科不再由组控内指标付款。超额消耗部分从本队工资中支付。
 支护材料锚盘数量结算

 (1)、每月 20--25 日上午为坑代检查时间, 各队材料管理人员不得 休息,等待生产科安排现场点验。
 (2)、生产承包组每月材料消耗截止日期为 20 日早 8 点,8 点以后 计入下月。21 日下午,各发料、回收接收点将当月汇总报表交至生 产科,22 日至 30 日,各用料单位和运拌队将追踪卡及有关单据交生 产科验单。不按时交回料单和不按时验单,对责任人以 50 元/天进行 处罚。
 (3)、每月 15 日以前,各队材料员到生产科办理材料用量结算手续, 过期不到或结算后拒不签字者,按 100 元/次处罚结算人员。 在点验过程中, 如在现场乱扔乱放的材料一律不予点验,按 丢失处理。
 (4)、结算时,如果出现大型材料丢失,对承包集团人员及材料员各 罚款 200 元,并从责任单位当月承包收入中兑现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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